109年1月即將申報108年度各類所得,請儘早將薪資、租金、執行業務、捐贈等各項費用資料準備好,以便順利完成申報喔~(1月份假日太長儘早完成準備,才能降低風險)
台南市陳小姐來電詢問,百貨公司周年慶時以禮券購物未開立發票,是否有逃漏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規定:「營業人發行禮券者,應依左列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一、商品禮券: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二、現金禮券: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
因此,陳小姐所持之禮券如屬「商品禮券」,百貨公司於出售禮券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與禮券買受人,陳小姐持「商品禮券」購物時,百貨公司不需要再開立統一發票;陳小姐所持之禮券如屬「現金禮券」,因百貨公司於出售禮券時,尚未開立統一發票,陳小姐持禮券兌付貨物時,百貨公司再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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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表示,為防杜跨國網路交易以「化整為零」、「高價低報」方式衍生租稅漏洞,財政部已組成「網路交易課稅專案小組」加強稽核,確保國課。
臺北關呼籲快遞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時,應確實依據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7條規定,逐案檢附委託書或向海關申請免逐案檢附,自行編號裝定成冊,並妥善保管6個月,供海關隨時查核。如涉有虛報情事且報關業者無法證明其確受委託報關者,由報關業者負虛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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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給付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除應依規定扣取稅款外,應將所扣取之稅款繳交國庫,如未依法繳交國庫,而將扣繳稅款侵占己有,該項行為已觸犯稅捐刑罰上之扣繳義務人侵占已扣取稅捐罪名。如經查獲,該局將以涉嫌侵占稅款罪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該局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扣繳義務人侵占已扣繳之稅款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近來該局扣繳檢查時,發現甲公司99年間按月給付員工薪資所得,惟扣繳義務人李君(負責人)於給付時扣取稅款後,卻未依法繳交國庫,而將該筆稅款1,739,615元侵占己有,經該局查獲,依違反所得稅法第88條、第9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2條第2項規定,將李君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刑責,並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李君有期徒刑6個月。
該局特別呼籲,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種所得時,除應代扣稅款外,並應依規定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納,萬不可據為己有或挪為他用,以免遭受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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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復依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營業人開立收銀機統一發票已列印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者,免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另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章者,不適用給獎規定,所以收銀機統一發票如果發票上應行記載之事項都已依規定記載,但未列印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款規定,不得核發獎金,致中獎人須往返請營業人補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該局進一步說明,多數收銀機統一發票係因營業人未更換油墨,致開立發票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列印不清晰,如果是5、6獎中獎之收銀機發票,且其他條件均核對相符者,為免中獎人往返補蓋開立統一發票專用章之勞費與不便,其獎金得依規定照數先行核發,但開立發票營業人因違反前開規定,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該局指出,如果營業人是漏未列印開立發票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與前揭列印不清晰的情況不同,不可先行核獎,必需補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才能領獎。該局同時提醒營業人,應注意收銀機油墨之補充,以免因記載不實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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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數宗貿易商進口電腦週邊設備等貨品銷售與非營業人,所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買受人名稱及地址,或身分證統一編號,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營業人尚須被依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裁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

該局指出,製造業或進口商原屬以批發交易為主,買受人如非營業人或政府機構、團體,而屬個人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須載明地址、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利查證;而一般零售業營業人對於銷售對象屬非營業人如個人、機關、團體,若買受人無要求者,則可免填買受人名稱及地址。

該局查核某進口貿易商甲銷售1,000,000元貨物與非營業人A君,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記載A君地址、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號,因其未依規定記載遂按其銷售額1%核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製造業或經營進口貿易業之營業人,除因設有門市部門兼營零售業務者,其買受人如屬個人,得免依上開規定辦理外,其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應注意載明相關事項,以免因過失而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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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務 所 公 告====
事務所於 102年10月2日(三) 上午9點 至 中午12點 舉辦員工教育訓練課程。
本時段,如有須聯絡,請利用以下管道:
1.傳真 0800-36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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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給付租金應核實申報租金支出並依法辦理扣報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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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營利事業承租繁榮地段之店面,其租賃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情形時發現,與當地一般租金標準顯不相當,涉及短漏扣繳租賃所得稅款,且房屋所有權人亦未誠實申報租賃收入等情事,該局將於本年度加強查核。
該局說明,尤其採擴大書面審核或小規模之營利事業,因未經國稅局選案查核,而故意將承租於一樓之黃金店面租金低報,實際給付予房屋所有權人之租金遠高於申報租金,其中以繁榮商圈更甚;該局查核轄區內一營利事業,實際給付房東每月租金260,000元,而當年度扣繳憑單僅開立每月80,000元,兩者差異甚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按實扣繳及填報扣繳憑單,除限期責令其補報補繳外,並按同法第114條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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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中獎喔~ 
102年7-8月中獎發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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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的普及與便利,各行各業利用網路擴展行銷通路已屬常態,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無論使用何種管道於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均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且每月平均銷售額只要超過20萬元,即應依規定開立發票,以免遭查獲補稅受罰。
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甲君於網路上銷售遊戲點數卡,並利用多位親友帳戶收款逃漏稅捐。該局發現甲君帳戶定期均有親友轉入大額款項,而匯款親友之帳戶每日則有零星資金轉入、筆數頻繁,疑似貨款,經深入追查,發現本案營業人利用人頭帳戶於網路上銷售貨物,該局乃核定甲君短漏報銷售額計2千餘萬元,補徵及處罰稅款計300餘萬元。
該局表示,現行統一發票獎額已增為千萬元,民眾購物更踴躍索取發票,營業人如有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情形民眾很容易提出檢舉,而網路銷售貨物交易模式多以轉帳或委託宅配公司貨到收款,國稅局只要查核資金往來或請宅配公司提供相關資料與營業人開立發票情形互相勾稽,即可查得逃漏稅情事。
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如有類似情況,應趕緊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切莫心存僥倖,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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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的普及與便利,各行各業利用網路擴展行銷通路已屬常態,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無論使用何種管道於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均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且每月平均銷售額只要超過20萬元,即應依規定開立發票,以免遭查獲補稅受罰。
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甲君於網路上銷售遊戲點數卡,並利用多位親友帳戶收款逃漏稅捐。該局發現甲君帳戶定期均有親友轉入大額款項,而匯款親友之帳戶每日則有零星資金轉入、筆數頻繁,疑似貨款,經深入追查,發現本案營業人利用人頭帳戶於網路上銷售貨物,該局乃核定甲君短漏報銷售額計2千餘萬元,補徵及處罰稅款計300餘萬元。
該局表示,現行統一發票獎額已增為千萬元,民眾購物更踴躍索取發票,營業人如有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情形民眾很容易提出檢舉,而網路銷售貨物交易模式多以轉帳或委託宅配公司貨到收款,國稅局只要查核資金往來或請宅配公司提供相關資料與營業人開立發票情形互相勾稽,即可查得逃漏稅情事。
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如有類似情況,應趕緊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切莫心存僥倖,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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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中秋節
祝大家中秋節,月圓人團圓。
 一起來笑一笑吧~ 
1、李白家的月餅
床前明月光,有餅沒包裝。
舉頭望明月,低頭聞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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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如未含營業稅,經稽徵機關輔導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裁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如以未含營業稅標示,經稽徵機關輔導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規定裁罰。-www.i588.com.tw
該局指出,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已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同法第48條之1亦規定,營業人如未依前揭規定辦理者,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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